支付牌照上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有啥区别_onekbit支付导航
onekbit@163.com 2019-02-28 13:27:58 2281人已围观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一)网络支付;
所称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 支付等。二级细分解释如下:
(1)互联网支付
互联网支付是指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的服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知名支付企业即是以互联网支付业务作为主营业务之一。
(2)移动支付
移动支付是通过移动电话与金融系统相结合,将移动通信网络作为实现手机支付的工具和手段,为用户提供商品交易、缴费、银行账号管理等金融服务的业务。移动支付分为远程和近场两种方式,目前第三方支付企业多集中于远程支付。远程支付是指客户通过手机,主要依托于信息通信技术和移动互联网技术,通过SMS、手机客户端软件等方式完成支付。近场支付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即时通过手机向商家进行支付,支付的处理在现场进行,使用手机射频(NFC)、红外、蓝牙等通道,实现与自动售货机以及POS 机的本地通讯。
(3)固定电话支付
固定电话支付是通过增加安全加密和刷卡功能,使普通电话机变成金融终端。用户只需要具备一部智能终端刷卡电话,这部电话与POS 终端设备相连接,相当于一个安放在家中的终端POS 机。通过“刷卡电话机+银联卡”,办理各种银行支付业务。其支付链条主要由固定电话支付终端、电子支付平台、电信应用平台、银联清算平台等几部分组成。第三方支付机构主要参与的固定电话支付终端的布局。
(4)数字电视支付
数字电视支付系统将电视和银行支付业务有机的结合起来,用户可以通过“电视+遥控器”的方式进行银行卡支付,方便、快捷地完成缴费、查询欠费、订购节目包等业务。目前,包括数码视讯、银视通等在内的6 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已获得该项业务许可。
(5)货币汇兑
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的货币汇兑业务指的是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小额电子商务(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交易双方提供跨境互联网支付所涉的外汇资金集中收付及相关结售汇服务。
(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
预付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
(三)银行卡收单;
银行卡收单,是指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
(四)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支付服务市场的发展趋势等确定的其他支付业务。
例如支付宝牌照:
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目前中国有238张支付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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